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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休天數計算機 2026|勞基法第38條週年制試算
輸入到職日與計算基準日,即可依《勞動基準法》第38條的週年制標準,算出您目前累積的法定特別休假天數。離職結算、年度排假、HR 核算年資都適用。
勞基法特休天數級距表
特別休假天數依「受僱年資」認定,依《勞動基準法》第38條規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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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資滿 6 個月,未滿 1 年:3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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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資滿 1 年,未滿 2 年:7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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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資滿 2 年,未滿 3 年:10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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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資滿 3 年,未滿 5 年:每年 14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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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資滿 5 年,未滿 10 年:每年 15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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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資滿 10 年以上:每滿 1 年加給 1 天,上限 30 天
如何計算您的法定特休天數
步驟一、確認到職日期
找出您受僱於該公司的第一天(到職日),包含試用期在內。
步驟二、設定計算基準日
設定您想試算的日期。通常為「今日」;若要計算離職時的天數,請設定為「預計離職日」。
步驟三、計算累計年資
計算從到職日到基準日之間的總年資(幾年幾個月又幾天)。
步驟四、對照勞基法級距
依年資對照上方級距表,即可得出該期間應有的特別休假天數。
常見問題
特休天數如何計算?
特休天數依據「受僱年資」計算。依《勞基法》第38條規定:年資滿 6 個月給予 3 天;滿 1 年給予 7 天;滿 2 年給予 10 天;滿 3 年至未滿 5 年給予 14 天;滿 5 年至未滿 10 年給予 15 天;滿 10 年以上,每一年加給 1 天,上限為 30 天。
我要離職了,沒休完的特休可以換錢嗎?
可以。依勞基法規定,契約終止時(無論是自願離職、被資遣或退休),未休完的特別休假天數,雇主都必須折算成工資發給勞工,且必須在契約終止日結清。
試用期這 3 個月,算不算在年資裡?
算的。勞基法並沒有「試用期」的規定,員工從受僱的第一天起就開始計算年資。因此,若您通過試用期並做滿 6 個月,依然依法享有 3 天的特別休假。
我是工讀生(部分工時),也有特休嗎?
有的。部分工時勞工的特休天數,是依照「每週工作時數」佔全時勞工的比例來計算(Pro-rata)。例如:全職每週 40 小時滿半年有 3 天假,若您每週工作 20 小時,滿半年則享有 1.5 天(或換算成 12 小時)的特別休假。
週年制與歷年制有什麼差別?
週年制是以「到職日」為每年的起算基準,也是勞基法的原則性規定;歷年制則是配合公司會計年度,以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為結算區間。雇主經勞資協商後可採歷年制,但換算結果不得低於週年制的法定天數。本計算機以週年制為計算基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