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休假怎麼算:幾天、誰排日期、沒休完的特休怎麼折算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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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特休有幾天
  2. 週年制還是曆年制
  3. 誰決定休假日期
  4. 沒休完的特休:折算工資或遞延
  5. 外籍員工
  6. 案例試算
  7. 常見問題

先講結論:特休日期由員工排,不是公司指定;年度結束或離職時沒休完的特休,除非雙方約定遞延,一律要折算工資,「沒休完就作廢」的規定不合法。

依勞動基準法,員工在同一雇主連續工作滿6個月,就有3天有薪的特別休假(簡稱特休);滿1年7天,之後是10天、14天、15天,滿10年起每年加1天,最多30天。

人事實務上常見的問題有三個:

  • 3天和7天是不是同一筆?
  • 公司可不可以統一用曆年(1月到12月)計算?
  • 沒休完的特休,可不可以年底就作廢,或用年終獎金抵掉?

以下逐一說明。台灣公司或分公司僱用的外籍員工,規則完全相同。

特休有幾天

年資從到職日起算,每到一個年資門檻,當天就取得該段的特休。

連續工作年資 特休天數
6個月以上未滿1年 3天
1年以上未滿2年 7天
2年以上未滿3年 10天
3年以上未滿5年 每年14天
5年以上未滿10年 每年15天
10年以上 滿10年16天,之後每1年加1天,最多30天

滿6個月的3天和滿1年的7天是兩筆不同的特休。 雇主不能把3天當成7天的一部分;員工年資滿1年時,合計已取得10天。

週年制還是曆年制

特休要在哪個期間內休完,法律讓勞雇雙方約定:

  • 週年制:從到職日起算的每一年。滿6個月取得的3天,在接下來的6個月內休完。
  • 曆年制:每年1月1日到12月31日。
  • 會計年度制或其他約定的年度:例如公司的會計年度。

曆年制可以讓全公司用同一個週期管理。勞動部的看法是:只要把每一段特休按比例分配到各曆年,而且合計天數不少於法定天數,就可以採用;不足1日的部分,雙方可以約定進位成1日。

員工在年度中途離職時,要改回週年制計算:從到職日起算實際取得幾天,扣掉已經休的天數,剩下的折算工資。

誰決定休假日期

特休日期由員工排定。 公司因為業務急迫需要,或員工因為個人因素,任何一方都可以提出調整,但必須雙方協商同意。雇主不能片面指定特休日期,例如在補班日統一排員工休特休。

員工符合特休條件時,雇主應在30日內告知員工排定特休。

沒休完的特休:折算工資或遞延

每一個特休年度結束時,沒休完的天數,不論原因,雇主都要折算工資,在約定的發薪日或年度終結後30日內發給。

雙方也可以約定把沒休完的天數遞延到下一年度。下一年度休特休時,先扣遞延的天數;到下一年度結束或離職時還沒休完的,仍要折算工資,工資用原本那一個特休年度終結時的日薪計算。

離職時,不論什麼原因(包括自請離職),沒休完的特休都要折算工資,和最後一期薪資一起結清。

未休特休工資怎麼算

一日工資(月薪制)月正常工作時間工資 ÷ 30特休年度終結(或離職)前最近一個月
未休特休工資未休天數 × 一日工資

一日工資要用正常工作時間的全部工資,不能只用底薪;年終獎金也不能代替未休特休工資。

外籍員工

勞動基準法不分國籍。台灣公司或分公司僱用的外籍員工,特休的取得、排定與未休工資,跟本國員工完全一樣。家庭僱用的家庭看護工、家庭幫傭不適用勞動基準法,休假依勞動契約約定。

案例試算

以下為假設案例。

小美在2025年3月15日到職,正常工作時間的月薪45,000元。

週年制

取得日期 年資 特休天數 使用期間
2025年9月15日 滿6個月 3天 2026年3月14日前休完
2026年3月15日 滿1年 7天 2026年3月15日至2027年3月14日
2027年3月15日 滿2年 10天 下一個週年
2028年3月15日 滿3年 14天 之後每年14天
2030年3月15日 滿5年 15天 之後每年15天

常見問題

公司可以規定「特休沒休完就作廢」嗎?

不可以。沒休完的特休要折算工資,除非雙方約定遞延。公司也不能事先約定員工「不休假、改領錢」;只有實際沒休完的天數才折算工資。

試用期的年資算不算進特休?

算。年資從到職第一天起算。留職停薪期間(例如育嬰留職停薪),除非雙方另有約定,可以不計入年資。

兼職(部分工時)員工有特休嗎?

有,依其正常工作時間占全時員工的比例計給。如果每週上班天數跟全職員工一樣、只是每天時數較少,特休天數照法定天數給足。

年終獎金可以抵未休特休工資嗎?

不可以。勞動部認為未休特休工資和年終獎金是兩回事,發了年終獎金,不代表未休特休已經結清。

本文依2026年11月的公開法規與勞動部見解整理,僅供一般參考,不構成個案意見;個案適用請以主管機關規定為準。案例為假設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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